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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优化造林树种结构 万元扶持培育良种壮苗
日期:2009-01-12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 我要评论()
确保林业生态省建设良种壮苗的供应,优化造林树种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我省今年继续坚持以“创新机制、公平竞争、阳光操作、择优扶持”的原则扶持优质林木种苗培育。1月8日,记者从省林业厅得知,今年的苗木扶持标准已经出台,扶持资金总数为1064万元。 据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扶持对象为全省国有、集体、民营等各种所有制种苗生产单位。扶持的主要育苗树种为生态用材及优良乡土树种24个,分别为杉木、水杉、池杉、落羽杉、马尾松、湿地松、火炬松、侧柏、泡桐、刺槐、黑核桃、檫木、臭椿、苦楝、白榆、柳树、毛白杨、元宝枫、香椿、枫香、枫杨、皂荚、重阳木、丝棉木;经济林树种17个,分别为杜仲、薄壳核桃、板栗、枣、石榴、柿、苹果、梨、桃、李、杏、樱桃、山茱萸、木瓜、辛夷、花椒、油茶;生物质能源树种4个,分别为黄连木、文冠果、椋子木、乌桕;珍稀濒危树种5个,分别为七叶树、北非雪松、连香树、青檀、喜树。 据了解,今年苗木扶持资金的总数为1064万元,其中生态用材及优良乡土树种的扶持资金为310万元,经济林树种的扶持资金为360万元,生物质能源树种的扶持资金为348万元,珍稀濒危树种的扶持资金为46万元。申报单位应从事种苗生产一年以上,生产档案完善,具有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苗圃生产规模平原地区不少于100亩;山区、丘陵区不少于50亩,且集中连片,权属明确。每个申报单位申报树种不超过3个,申报总基数不超过10个。签订协议的育苗单位完成协议育苗任务的50%以上才能享受补助,完成协议育苗任务50%以下的不予补助,30%以下的单位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热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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