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宜高速防护林被砍267株 路政部门质疑合法性(图)
首页 |
Home
 园林新闻 |
News
 规划设计 |
Planning & Design
 工程 |
Garden Engineering
 植物 |
Landscape Plant
 科技 |
Science & Technology
 教育 |
Education
 法制 |
Legal System
 风景名胜 |
Famous Scenery
 园林城市 |
Garden City
 世界园林 
World Garden
风景园林师 |
Landscape Architects
 园林论文 |
Papers
 园林图库 |
Photo
 人才 |
Job & Recruitment
 园林市场 |
Business
 图书频道 |
Publications
 园林论坛 |
Forum
 网址导航
Navigation
首页新闻频道国内动态  rss订阅
      高级搜索 
汉宜高速防护林被砍267株 路政部门质疑合法性(图)
日期:2009-01-16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刘长风   我要评论()



 

汉宜高速防护林被砍267株 路政部门质疑合法性

    汉宜高速公路潜江段,路边的部分防护林被村民砍伐,虽然被砍的树大部分是村民栽种的,但路政部门却感到不解。

    1月14日,楚天路政二大队相关人员介绍:上月17日至本月5日,他们发现有人在高速公路潜江柴河段砍伐防护林。经了解,原来有人购买了该路段的杨树,并在潜江市林业局办理了砍伐证。

    按照公路法、森林法等规定,高速公路防护林的砍伐与更新,应由公路主管部门核发,那么,潜江市林业局有无发证权限?

    对此,潜江市林业局负责人解释,高速公路两旁所植树种有明确划分,杨树系村民种植,水杉、棕榈、广玉兰系路政部门种植。砍伐范围内的树多为杨树,是柴河村1996年至2000年栽种的,林权属该村所有,应由该局发证。

    该负责人还称,2000年春季在宜黄公路两侧所植树种,所有权归路政部门。但此次砍伐的杨树系2000年以前栽种的。

路政部门则称,这些杨树栽种后,10年来,洒水、施肥、除杂等养护工作,均由路政部门完成的。这些树虽系他人栽种,不论发证权在谁,从情理上讲,应通知路政部门;而且,此次砍伐还破坏了高速公路防护网等设施(如图)。

据统计,被砍树木位于汉宜高速166公里至171公里处,共267株,其中杨树251株、水杉16株,而水杉并不在潜江林业局许可的砍伐范围内。

 

【 已有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阅读: 次   录入:Allen.GY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中国风景园林网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特供中国风景园林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已有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参与讨论:字数 姓名:

  • 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 本站所有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网友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网友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热点推荐
企业服务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08 中国风景园林网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