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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绿”事件层出不穷 沿街店铺经营者护绿意识需加强
日期:2009-01-20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李松梧   我要评论()



    在城市,特别在中小城市,尽管与行道树、绿篱带终日“厮守”,不少沿街店铺的经营人员却毫不珍惜身边的绿化成果,亟待加强爱绿护绿意识。

    行道树不是桩,也不是柱,但有经营者就把有生命的树木当作无生命的柱子,在树木间用铁丝等制成广告横幅;铁丝尽管暂时不会勒破树皮,但随着树木生长变粗,终会切断树皮使其无法进行养分输送。还有经营者依托两棵大树搭起简易棚作为店外店,树干上钉上密密的钉子,挂着这样那样的商品;本来整洁、健康、粗壮的树杆,被钉子钉得千疮百孔。

    行道树遭受的“非人待遇”远不只这些。有的把长长的鞭炮缠绕在树干上燃放,在震耳的爆炸声中和浓浓的硝烟中,树木在颤抖,随时都有失去生命的危险;有的为使自己的店铺招牌显眼,不惜砍掉生长多年的枝杈,使树木要么“缺胳膊少腿”,要么“半身不遂”……总之,沿街店铺外的行道树可谓饱受“凌辱”。

    灌木丛的命运也好不到哪里。不少经营者就是为了少走那几步,开饭店的把生活污水及剩饭菜倒进灌木丛,修车店的把沾满油垢的下脚料扔进灌木丛,刚开张的把装修废料抛进灌木丛……那些投巨资建成的绿篱成为藏污纳垢的天然垃圾箱。

    公共花木据为己有也是毁绿。去年国庆节前夕,笔者所在县的园林部门在每条街上都布置了数量不等的盆花,可两天过后,盆花消失了近一半。后经调查,这些消失的盆花,大多“跑”到了沿街店铺内。除此之外,有些名贵的绿化树木也时常不翼而飞,其中不少系店铺经营者所为。

    由此不难看出,在当今的城市,部分沿街店铺的经营人员随意侵扰、危害城市绿化的现象着实存在。由于这些现象的存在,加之其他方面的因素,致使我国城市绿化、美化成果的巩固率比较低,从而提高了城市环境建设的成本,加大了城市建设的难度。

    其实,沿街店铺经营者是绿色植物的最直接受益者,因为他们能最先呼吸到沿街植物释放的氧气和被净化的空气,绿色植物还能使他们少受噪音、粉尘、汽车尾气的危害。但是,他们非但不思回报,反而时常侵扰和破坏城市绿化,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理应予以高度重视,提高其爱绿护绿意识。

    首先,要加强生态道德观教育,促其自律。人们大都把道德看得很重要,既然如此,何不把生态教育与道德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生态道德教育,用道德的谴责和批判功能促使部分店铺经营人员去关注绿色、反省和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其次,用法制方式迫使其增强爱绿护绿的意识。应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家或地区的环境管理经验,对侵扰和危害环境的“微小暴行”,依法惩处,不可姑息。各级城市综合执法机关应增加环境执法的内容,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真正落实门前“三包”,层层鉴定护绿责任书,对有功者奖,对失职者罚;对危害树、草、花等绿色植物的店铺经营人员,一经查实,要依法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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