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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大运河申遗城市滥建现象
[日期:2008-12-08]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作者:傅旭明   发表评论(0)打印



苏州段大运河 摄影/行者

   大运河申遗过程中,整修和重建沿岸是必不可少的工作,然而记者在近一年对十多个大运河申遗城市的调研中发现,许多城市大规模拆除、翻修无根据仿建等情况严重,也引起了调研组关注。有关专家指出,大运河申遗和保护要警惕修建中对遗存的破坏。


    走日本的弯路


    大运河申遗保护调研组成员、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规划设计院总顾问王东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记者时指出,目前一些大运河城市对申遗问题存在许多误区,大建大拆是突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警惕。

大运河  

杭州段大运河 摄影/Mary


    他说,邻国日本走过的一段弯路也许对我们有所借鉴。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日本著名的建筑计划专家西山  山教授曾经指出:“以战后高度增长的经济为中心,日本各地所进行的种种地区开发和城市化的进程迅速地破坏了充满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城镇。我们祖先曾长期生活过的地方,有着优美的自然环境、宁静的城镇,它培育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今天,有些地方都连影子也看不到了,因此,人们不得不重新认识与人们最接近、最熟悉的城镇建筑的文物意义,重新发现它们的文物价值,于是导致了各地保护运动的兴起。以前,在明治维新时期,由于废藩置县,神佛分离的运动,匆匆忙忙地将各地城廓和寺院拆除破坏了。那些由于顶着不办而留存下来的城池寺庙,今天不仅成了千金难买的文物,而且成了国民的至宝,如此一样,也总有一天,当地居民或全体国民,会意识到历史性文化城镇是宝贵的文化遗产,这种时代一定会到来。”

大运河  

运河遗存


    王东指出,大运河沿线许多城市都有悠久历史,也都有历史文化遗存,重要的是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标准、领导和群众的价值观和责任感三个问题。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标准,我们要结合国际通行的标准进行评估、认识我们自己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应当满足以下六项价值标准中的一项:一是人类创造的智慧杰作;二是一段时间内或文化期内在建筑或技术、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中一项人类价值的重要转变;三是反映一项独有或至少特别的现存或已消失的文化传统或文明;四是描绘出人类历史上一个重大时期的建筑物、建筑风格、科技组合或景观的范例;五是代表了一种或多种文化,特别是在其面临不可逆转的变迁的传统人类居住或使用土地的突出范例;六是直接或明显地与具有突出普遍重要意义的事件、生活传统、信仰、文学艺术作品相关。


    他指出,这六条标准都可以适用于我们的大运河,主要看我们操作的力度了,而操作的力度又取决于我们的认识。用这些标准去对照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认识遗产价值,全面评价认识遗产在城市发展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这里还有一个价值观的问题,不同的价值观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忽视正确价值观的树立,就会产生对遗产的错误态度,该保护的不保护,或者走上大拆大改,随意开发的斜路。

大运河
 

高邮段大运河


    历史名镇村落原真性正在丧失


    大运河申遗和保护调研组成员,国家博物馆夏燕月指出,为申遗搞所谓的旧城改造将一些历史名镇村落原真性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她说,保护历史原真性是有法可依的。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近年来国务院在《文物保护法》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镇保护条例》。这是一部围绕保护名城古镇的真实性、完整性制定的最具权威性的法规条例。


    她指出,许多运河城市为了申遗,加快城市化建设的步伐,都在进行“旧城改造”(已有不少旧城“完成”了改造),有些地方已形成了运动。人们对历史名城实施“推平头”式的拆迁,进行“开膛破肚”式的改造,在旧城区内盲目地兴建高层建筑,使名城的文化特色出现了危机:一些历史名城原貌改变了,功能趋同,千城一面。有的旧城区占有较好的地理位置,或属高价争夺的黄金地段,城市记忆也保存得比较丰富、完整,在房地产开发时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不惜以破坏文化遗产和自然环境为代价,造成了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一些城市领导者热衷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片面追求大广场、大草坪、大绿带、大水面、景观大道,错误地把建造高楼大厦作为城市现代化的标志,而将文化遗产视为城市建设的包袱和障碍。一些城市的交通建设,为消减机动车不断增长带来的压力和满足高速快捷的交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拆房修路拓宽传统街道,改变了旧城街巷肌理,传统道路格局遭到破坏。


    在新农村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也十分严峻。许多地方求新求洋,加剧了历史文化村镇的破坏。还有一些城镇不仅不去很好地发挥本土文化资源的作用,反而为了发展旅游业,不惜巨资建一些粗制滥造的景观和假景点,辱没了古城的鲜亮“品牌”。

大运河 

柳孜码头


    土地浪费严重


    9月,记者随调研组在大运河江苏段某市采访时发现,该市中心地段某运河遗存附近,正在兴建大型的仿古建筑,而且两面的房子也已经被拆空,面积之大显然和该市城市规模不相称。


    调研组中一位古建筑专家向当地政府官员询问该建筑的历史出处,这位官员承认这是无根据的仿古建筑,这是为了打造“运河之都”申遗的需要,城市修改了原规划。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燕瑾认为,大运河申遗和保护应当遵循节约原则。“若不是南水北调工程借机利用,我不赞成仅仅为了申遗而向运河注水;不赞成借‘保护’运河之名而占用大量耕地,也反对过滥过多的‘名人’故居保护、不经科学论证的带有很大随意性的场馆建设……这都会危及后世子孙的生存空间。名人,最好是经过更长时间的考验,让历史去淘洗。对城市建设中保护20世纪中晚期街区的建议,更是不敢苟同。保护20世纪中晚期街区,20世纪早期或更早的要不要保护?其后的要不要保护?如此下去,还有后人的立足之地么?用‘过去’挤压‘现在’、扼杀未来,没有人赋予我们这样的权力。”她激动地说。

编辑:xuan88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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