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遗产的评定-遗产常识-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自然遗产的评定
[日期:2008-04-02]  来源:www.fjms.net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给自然遗产的定义是符合下列规定之一者: 

    ①从美学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由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

    ②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定的濒危动植物物种生态区; 

    ③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只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定的自然地带。

     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并获得批准: 

    ①构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 

    ②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 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出例证; 

    ③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带; 

    ④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
编辑:jojo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