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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中心城区“摆花造景工程”实施意见
[日期:2008-10-10]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桐柏人民政府   发表评论(0)打印



    为举办好"第二届淮河源文化旅游节",加快"四创一争"建设步伐,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决定在县中心城区实施"摆花造景工程"。具体实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实施"四创一争"发展战略,动员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绿化、美化,提高环境质量和文化艺术品位,努力举办好"第二届淮河源文化旅游节"。

  二、任务划分和要求

  重点单位在县中心城区大同路(检察院至家大庄段)新华街(县政府至电影院)、英雄广场、文化路(文化路与淮安路十字口、文化路与桐银路十字口)等处摆放盆花和常青花木,设置成不同类别的艺术造型,形成绿化小品。其他沿街单位和经营门店一律在门前摆放10盆以上。摆放盆花以时令花卉和彩叶植物为主,搭配其他常青花。10月25日以前摆放完毕,10月26日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搞好园林绿化,建设园林县城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结合点。实施"摆花造景工程",对于体现桐柏绿化特色、提高绿化水平,丰富城市内涵有着更为突出的重要意义,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部署,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摆花造景工程"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2、广泛宣传,增加市民参与意识

  要利用电视、广播大力宣传实施"摆花造景工程"的目的意义,加强广大干群的思想教育,增强绿化美化意识和参与意识。搞好动态报导,及时表扬先进单位和好人好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实施目标责任制

  县政府将"摆花造景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考评。该工程作为文明单位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纳入文明单位评选条件。

  4、实施押金制度

  为确保"摆花造景工程"的顺利实施,对各单位实施押金制度,重点单位各要交押金2000元。

  5、奖惩

  通过对"摆花造景工程"检查验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工程实施单位按目标考评标准和文明单位评选条件要求实施奖惩,对于达标者的单位,押金全部退回,同时评出单位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先进门店30个,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不达标的,除通报批评外,并将押金作为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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