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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生态城市大会举行第二场对话 深企老总与生态专家“亲密接触”
[日期:2008-10-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昨日下午,我市环保、房地产及建筑行业的80余家企业的老总与出席第五届国际生态城市大会的嘉宾们近距离接触,进行了第二场精彩对话。
 
这次对话的主题是生态建筑发展的技术和手段。在1个半小时的对话中,企业老总们联系深圳实际,先后提出“自然保护区周边的房地产开发”、“小区建设如何体现生态原则”以及“清洁能源与绿色消费”等问题。
 
生态保护与房地产开发并不矛盾
 
有代表提问,深圳有一片被称为“天然之肺”的宝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随着城市的发展,红树林以及国内许多地区的自然保护区都面临着大型楼盘的大举“亲近”,生态保护与房地产开发之间是否存在着矛盾?
 
国际生态城市建设协会主席、美国著名城市建筑学家理查德•雷吉斯特认为,很多城市都位于海边,做到了人与生物和谐共处,生态保护与房地产开发这两者之间本身并不矛盾。他建议自然保护区附近的楼盘可以考虑“田园式”和“村庄式”的开发形式。中国科学院院士蒋有绪提出,自然保护区和城市之间往往存在着过渡地带,对这一部分空间也要注意保护,绝不能利用红树林或天然湿地来解决城市的污水处理问题。还有专家发言认为,应该用法律的手段切实保障自然保护区的存在。
 
种树种不等同于生态小区
 
建设生态居住区是生态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对话中,很多企业都提到了生态小区的概念。生态专家们表示,目前很多房地产开发商都以为生态小区就是在社区里多种树多种草,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加拿大建筑师周卡特形象地说,生态小区并不意味着照片拍出来有多么漂亮,而应该更多地考虑其环保效益。华瑞德生态工程中心薛孔宽教授认为,生态居住区不是单纯地指绿化景观建设,而是整个小区系统的有机整合。他认为即便是在同一个小区里,也应该形成多种住宅层次,具有生物、景观、建筑等等方面的多样性。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教授王如认为,生态小区的建设应该因地制宜,按三个层次进行。首先从自然生态角度建设,再考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节约,即前进到经济生态建设层次,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是建设人文生态,使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达到最终和谐。
 
部分专家名单
中国专家:
王如松: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国际人类生态学会副主席、中国生态学会秘书长
蒋有绪: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林业科学院
俞孔坚:北京大学景观规划设计中心主任,北京土人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所所长
吴人韦:同济大学景观与园林研究所所长
袁 镔: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李迪华:北京大学景观规划设计中心副主任
薛孔宽:华瑞德生态工程中心
国外专家:
Ursula Hoyer:国际区域与城市规划协会主席
Pierre Laconte:前国际交通协会主席
Klaus Hoppe:德国弗莱堡环境保护局能源处处长、市长助理
Hart Srianivas联合国环境开发署日本代表处负责人
Cassens Hannes德国政府援华可持续发展扬州项目高级专家
Carter Joe加拿大MKB高级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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