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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采集珍稀植物须缴纳资源保护费
[日期:2008-12-19]  来源:中国花卉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据《江西日报》为更有效地保护珍稀野生植物资源,江西省近期出台相关规定:从12月1日起,采集罗汉、桂花、杜鹃花等珍稀植物须缴纳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这是全国首个对采集珍稀野生植物出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

  按规定,凡采集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申报、审批手续,领取特许采集证和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交纳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其中,采集国家二级和省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须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缴费;采集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设区市林业部门缴费;从外省购进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产地没有征收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的,在我省应按规定补征。此外,规定还要求,游客个人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野生植物也有爱护责任,不得随意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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