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优化造林树种结构 万元扶持培育良种壮苗-植物动态|绿化-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河南:优化造林树种结构 万元扶持培育良种壮苗
[日期:2009-01-12]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确保林业生态省建设良种壮苗的供应,优化造林树种结构,丰富生物多样性,我省今年继续坚持以“创新机制、公平竞争、阳光操作、择优扶持”的原则扶持优质林种苗培育。1月8日,记者从省林业厅得知,今年的苗木扶持标准已经出台,扶持资金总数为1064万元。

    据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扶持对象为全省国有、集体、民营等各种所有制种苗生产单位。扶持的主要育苗树种为生态用材及优良乡土树种24个,分别为杉木、水杉、池杉、落羽杉、马尾湿地松、火炬松、侧柏、泡桐、刺槐、黑核桃、檫木、臭椿、苦楝、白榆、柳树、毛白杨、元宝枫、香椿、枫香、枫杨、皂荚、重阳木、丝棉木;经济林树种17个,分别为杜仲、薄壳核桃、板栗、枣、石榴、柿、苹果、梨、桃、李、杏、樱桃、山茱萸、木瓜、辛夷、花椒、油茶;生物质能源树种4个,分别为黄连木、文冠果、椋子木、乌桕;珍稀濒危树种5个,分别为七树、北非雪松、连香树、青檀、喜树。

    据了解,今年苗木扶持资金的总数为1064万元,其中生态用材及优良乡土树种的扶持资金为310万元,经济林树种的扶持资金为360万元,生物质能源树种的扶持资金为348万元,珍稀濒危树种的扶持资金为46万元。申报单位应从事种苗生产一年以上,生产档案完善,具有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苗圃生产规模平原地区不少于100亩;山区、丘陵区不少于50亩,且集中连片,权属明确。每个申报单位申报树种不超过3个,申报总基数不超过10个。签订协议的育苗单位完成协议育苗任务的50%以上才能享受补助,完成协议育苗任务50%以下的不予补助,30%以下的单位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

编辑:Allen.GY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