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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团泊新城西区区外段三路一桥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09-03-2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津建交市监理[2009]0319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天津
工程名称: 天津市团泊新城西区区外段三路一桥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报建编号:1211104020090054,1211104020080874,1222304020090013,121114020070095招标备案号:1200200903302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团泊新城西区区外段三路一桥绿化工程已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建计[2007]213号、建计[2008]496号、建计[2006]456号、建计[2008]131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48577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团泊快速路区外段、津涞公路、津涞道立交和津文路的绿化工程,连接市区与团泊新城西区,其中团泊快速区外段绿化面积约30.75万平米,投资约2123万元;津涞公路绿化面积约49.06万平米,投资约8190万元;津涞道立交绿化面积约18.65万平米,投资约2142万元;津文路绿化面积约10.24万平米,投资约1602万元。合计绿化面积约108.7万平米,投资约14057万元。2.2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区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的全部工程内容。2.4工期要求:2009年04月15日至2010年12月30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新资质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甲级,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3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3月27日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3月20日至2009年03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获取招标文件。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报名期限: 2009-03-20|2009-03-27
联 系 人: 姚刚
联系电话: 022-58792331
联系传真: 022-58792335
联系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备 注: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吴金锁(印鉴)办公地址:天津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邮政编码:300050联系人:高秀娟电话:23043421传  真:23043448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邮政编码:300070联系人:姚刚电话:58792331传  真:58792335日期:2009年3月20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电话:24538408传真:24538403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汤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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