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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城管局的宜春市高安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09-04-10]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赣建宜高招字[2009] 13 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西
工程名称: 高安市城管局的宜春市高安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高安市城管局
代理单位: 高安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赣建宜高招字[2009]13号1、高安市城管局的宜春市高安广场景观工程,已由宜府发[2007]22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标段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该标段总面积约35亩;(2)建设地点为钓台路与芦州北大道交汇处;(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5月10日,预计竣工日期为2010年3月6日,工期300日历天;(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01标准。
报名条件: 3、报名条件:(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三)投标单位36个月内(不含本月)施工过造价4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一个以上;(四)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有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为申请人单位职工,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4、报名方式:①由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证及企业劳动聘用合同)持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五大员证书、宜春市城管局颁发的诚信管理核准表,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均要求交验原件及加盖相应的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原件复印件一份。注:[施工业绩一律凭两种以上(含两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满足要求的有关证明原件(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②本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各一份及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叁份(2006版)。③报名地点:高安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至2009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工休日、节假日除外)。④报名费400元。5、报名后各单位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资格审查,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才可被确定为正式投标单位。6、招标人依法对投标报名人进行资格预审后,预计于2009年4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高安市有形建筑市场对所有投标报名人分别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不合格通知书,凡被正式确定为投标人的施工企业将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时间,届时到高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以人民币400元购买。7、以上时间各报名单位必须遵守,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处理。8、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报名截止时间。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高安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报名期限: 2009-04-10|2009-04-16
联 系 人: 刘斌峰
联系电话: 1397959826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市瑞州中路73号(建设局院内)高安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 注: 招标人:高安市城管局招标代理机构:高安顺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市桥北路办公地址:市瑞州中路73号(建设局院内)邮政编码:330800联系电话:13707057386邮政编码:330800联系电话:13979598266传真:联系人:陈卫华传真:联系人:刘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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