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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剑河县阳光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09-04-1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剑招2009-06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贵州
工程名称: 贵州剑河县阳光广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剑河县建设局
代理单位: 贵州富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规模: 46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建设地点:剑河县县城。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总投资约:46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已落实。计划开工日期:2009-5-13,计划竣工日期:2009-10-13,工期:15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内容。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报名期限: 2009-04-13|2009-04-17
联 系 人: 张家远 吴慧琼
联系电话: 0855-5369330 0855-836557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凯里市北京东路原永华厂老办公楼)
备 注: 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9-4-2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剑河县阳光广场景观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招标人预计于2009-4-22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其他:1、报名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2、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3、投标保证金交纳2%。4、省外企业必须到贵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必须是本单位交易员持证报名。5、报名时须提交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方。注:节假日、公休日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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