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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汽车文化园园区绿化工程
[日期:2009-04-17]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JZCG2009-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吉林
工程名称: 吉林长春汽车文化园园区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 吉林长春汽车文化园管理局
代理单位: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1.招标文件编号:JZCG2009-62.招标工程名称:长春汽车文化园园区绿化工程3.工程招标内容:园区绿化。4.计划工期:20天。
报名条件: 投标人资格标准: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近三年(2006年至2008年)内完成过与本招标项目同类规模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3.由于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宣布无资格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报名期限: 2009-04-17|2009-04-22
联 系 人: 胡 伟 邹继业
联系电话: 0431-87695885 0431-8453241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401、402会议室
备 注: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公章);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简历。附有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2006年至2008年)完成的同类规模工程清单,并附有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人不足五家时,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09年4月17日至22日(周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每标段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人民币计,必须采用现金、有效的支票或汇票的形式。(收款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帐号:7770520109000022;开户行:吉林银行福祉大路支行;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凡参加此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获取进一步信息。投标地点及时间安排: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5月6日13:0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A区401、402会议室。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人:长春汽车文化园管理局联系人:胡伟联系电话:0431-87695885招标机构: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邹继业李春波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2410地址: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街1572号4楼A区邮政编码: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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