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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东盐河西岸河滨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09-04-29]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LYG20090400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连云港市东盐河西岸河滨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 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LYG200904009工程名称东盐河西岸河滨绿化工程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名称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批准机关名称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路—刘艞港工程规模全长2600米,新增绿地8公顷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LYG20090400902东盐河西岸河滨绿化工程(朝阳路—苍梧路)标段公开招标4202009-6-1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09年7月10日
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二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贰级企业业绩、信誉企业业绩好、信誉高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条件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报名应满足以下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连建综【2006】542号(苏建工【2006】164号)。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3、注册建造师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外市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人所属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证明该投标人所派出的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园林绿化企业执行“苏建函园【2008】629号文”、“建城园函【2008】154号文”。4、资格预审执行连建招【2006】569号文。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本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才准予参加投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七)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6、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7、本工程执行苏清欠【2007】13号文、苏清欠【2008】13号文。8、递交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
报名期限: 2009-04-28|2009-05-05
联 系 人: 王菁
联系电话: 0518-85706188、85328166、85328177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山水丽景广场B座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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