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前广场景观、大门传达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园林工程-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前广场景观、大门传达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09-05-0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前广场景观、大门传达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
代理单位: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前广场景观、大门传达室工程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工程采用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校前广场景观、大门传达室工程,工程造价约125万元。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龙泉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09年5月8日上班时间,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若委托代理的,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企业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持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相应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的,则需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作手册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7、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总经理是受托人的可不提供,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应被拒绝参加投标;8、以上所需资料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一份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企业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5.2投标保证金方式采用:转帐或电汇,以到帐为准。(凭银行单据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款收据)。开户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帐号:201000015301603。6.其他6.1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能同为一人,且无在建或中标项目。6.2拒绝公示期内被列入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报名期限: 2009-5-4|2009-5-8
联 系 人: 吴 娟
联系电话: 0578-7261683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贤根电话:0578-7211689吴娟电话:0578-7261683
编辑: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有关 的新闻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