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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中心广场和机关幼儿园景观照明工程
[日期:2009-05-0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长兴县中心广场和机关幼儿园景观照明工程
招标单位: 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长兴县中心广场和机关幼儿园景观照明工程经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长发改经发【2008】315号文和3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古城街道雉城村(原长兴一中、人民医院及党校地块)面积约46000㎡,其中幼儿园4720㎡,中心广场41285㎡。现经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拟对该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工程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内容:长兴县中心广场环境照明(分为A、B、C、D、E五个区)和机关幼儿园的步行道路照明、园区照明及绿植照明,工程造价约500万,包括灯具采购、安装、调试和电缆敷设等。
报名条件: 二、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履约信誉良好;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符合上述施工标段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1、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施工项目责任人无在建工程证明》;6、《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注:《无在建工程证明》和《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中办事指南—建设项目交易办事指南)凡报名参加报名的投标人,需经招标人资格预审通过后统一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其他有关资料。报名集中受理时间:2009年5月11日至5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时。报名地址: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长海路361号)联系人:郑枝杰、丁海联系电话:0571-87630286、87631235传真:0571-87631300
报名期限: 2009-05-11|2009-05-12
联 系 人: 郑枝杰、丁海
联系电话: 0571-87630286、87631235
联系传真: 0571-87631300
联系地址: 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长海路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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