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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松白路光明新区段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6-18]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4403872010000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深圳白路光明新区段改造工程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 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和土地开发中心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绿化工程园林绿化 项 目 编 号:44038720100009 项 目 名 称:松白路光明新区段改造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8720100009001 招标工程名称: 松白路光明新区段改造工程绿化工程 工 程 地 址:光明新区 计划总投资:108684.00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600.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160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绿化种植养护工程、绿化给水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9月1日 至 2010年11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14:00时 至 2010年6月22日12: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条件: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城市园林绿化Ⅰ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不要求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另: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 [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 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 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 内容。
报名期限: 2010-6-17|2010-6-22
联 系 人: 蓝方运、 李毅
联系电话: 8821175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福田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11、12号窗口递交下列投标报名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4)如有同类工程经验或在深工程经验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发包范围内有土石方外运工程的,在办理合同备案时应提供拥有正规泥头车队伍的证明文件或与正规泥头车队伍签订的土石方运输协议(附该正规泥头车队伍证明文件)。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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