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且具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审查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施工企业,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三类人员”安全证、用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到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龙腾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10月26日-2010年11月1日上午 9:00时整至下午16:00时整(节假日休息)。
5、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1,0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人民币500.00元的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14:00时整,递交地点为铁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铁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天府建材广场四楼)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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