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4)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贰级以上 (含贰级);
(5) 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
园林绿化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含贰级),取得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申请人营业执照;
(7)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
(9)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
(10)企业2010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为资格预审时的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 江苏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备案);
(12) 投标报名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由本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13) 无弄虚作假承诺书及无转包分包挂靠行为的承诺书(由本法签字及加盖公章);
(14) 外地进淮企业还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前办理备案手续:
园林绿化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淮安市园林局规划建设处办理。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1)企业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2)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 (原件) ;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省内企业);(以上均要原件备查)。
(15)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提供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16) 为防止中标人借口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或有局部不到位而推迟进场时间,所有投
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踏勘现场并现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认可已具备施工条件。(提供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17) 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要求投标人报名后按工程总价的30%缴纳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将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返还,如投标单位未通过资格预审将全额返还信誉保证金(无息),通过资格预审但未中标的单位将在中标单位公示后全额返还信誉保证金(无息),具体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8)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6、 工程款支付:绿化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付审计价的30%,竣工初验合格一年后付审计价的30%,竣工初验合格二年后(即二年
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付审计价的40%,(不计利息)。
7、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要求,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九家时,则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九家时将采用“随机抽签法”的方式,从中选择资格预审合格的九家投标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8、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的时间和须知:
请投标申请人于 2010年 11月 15 日至 2010 年 11 月 19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二楼商务中心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其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9、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及其原件必须在 2010年11月 24 日14时 30 分前送达 淮安市
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第 三 开标会议室(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