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1月17日至 2010年11月23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8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7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为准)市政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不含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最低控制价: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 ,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
招标最低控制价 C=A×K ,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职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及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到达开标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上述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申请。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
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