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的 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1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园(农)林绿化类工程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1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在开标资格审查时以现金形式(需用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递交给招标人,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未中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预中标而未中标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无息退回,中标单位凭中标合同无息退回。开标时未提交保证金,则取消投标资格。 收款单位: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817062838308093001 14、报名时间: 2010年 11 月 17 日至 2010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6:00 时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15、报名地点: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湾新区农村工作办事处三楼)。联系人:高工 0574-63071870;报名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6、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及单位的任命书复印件;外地企业另需提供进慈施工临时交易证(或进慈备案手续)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均须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17、资格审查时间:同开标时间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按先报名后审查的次序进行,审查所需资料已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19、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出现如下情况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带本人身份证的; (2)未能当场即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3)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项目负责人擅自更换的。 20、其它说明: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数量不作限制; (2)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申请人在截止资格审查时无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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