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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泰县文博馆建设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 泰发改批【2010】230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长泰县文博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长泰县文化体育局 代理单位: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文博馆建设工程以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批【2010】2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泰县文化体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武安镇官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1300万元。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2866.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成殿、杏坛、大成门、钟鼓楼、启圣殿、崇圣店、先贤祠、角楼、东西庑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应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办理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购买招标文件。 4.2.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5.1%)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2月6日17: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2月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10-11-23|2010-12-6 联 系 人: 小黄 联系电话: 0596-2033768 联系传真: 0596-2033768 联系地址: 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号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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