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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奔驰大道与203省道交叉口土方对面绿化工程投标
项目编号: | 闽顺2010招031号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 福建福州奔驰大道与203省道交叉口土方及戴姆勒公司对面绿化工程招标单位: | 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奔驰大道与203省道交叉口土方及戴姆勒公司对面绿化工程 已由闽侯县发改局以 侯发改[2008]2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奔驰大道与203省道交叉口土方及戴姆勒公司对面;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8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奔驰大道与203省道交叉口土方及戴姆勒公司对面绿化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施工图 ; 报名条件: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及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6.投标人不存在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2 月15 日至2010 年 12 月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地址:福州市青口汽配交易市场内)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元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12月 28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青口投资区管委会。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 2010-12-14|2010-12-21 | 联 系 人: | 蔡小姐 | 联系电话: | 0591-87674771-810 | 联系传真: | 0591-87674640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北路96号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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