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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共阆南县委旧址保护维修工程施工投标
项目编号: | 0101214E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 四川中共阆南县委旧址保护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单位: | 阆中市文物管理所 | 代理单位: | 投资规模: | 115.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阆中市文物管理所 项目名称 中共阆南县委旧址保护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 阆中市 实施时间 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115万元 建设资金 灾后重建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中共阆南县委旧址保护维修工程施工 报名条件: |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工程名称;2、比选申请人近三年以来公司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省级文保单位或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文物古建筑维修保护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省外企业需具有四川省文物管理局入川备案证,且无不良记录;5、比选申请人企业资质的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文物古建筑维修保护及近现代文物保护)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12月1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12月17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阆中支行保宁西街分理处
账 号:122 559 257 17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12月20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报名期限: | 2010-12-14|2010-12-17 | 联 系 人: | 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13219132777 | 联系传真: | 0817-6306610 | 联系地址: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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