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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启东市新洪南路道路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12-2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南通启东市新洪南路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 启东经济开发区总公司 代理单位: 南通润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经济开发区新洪南路。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130万元人民币。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30日。

  (4)工期:9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开发区新洪南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壹个标段的资格后审及投标,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报名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叁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7)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8)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9)入库并经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入库资料相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投标单位,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与资格审查材料中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账号为基本账号)一致;

  (10)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11)外地企业来启东参与招投标的,应当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7.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前须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领取投标专用光盘(每张专用光盘预收押金100元)和投标专用加密锁。并使用投标专用加密锁自行从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www.qdztb.com)下载《工程量清单》,将《工程量清单》刻录至投标专用光盘。

  8.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2010年12月27日16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未疑问的视同认可)发送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jsqdztb@vip.sohu.com),要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

  9.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14时00分,提交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4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特别提示:

  (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栏目。

  (2)已入库并经公示的企业投标时,出具的银行汇票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入库资料一致;已办理入库手续未公示的企业,出具的银行汇票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企业开户许可证(且帐号为基本帐号)一致。

  (3)已经办理入库手续但未公示的企业,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应先办理入库手续,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投标文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时须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1.评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报名期限: 2010-12-17|2010-12-27 联 系 人: 陆卫华 联系电话: 0513-83305308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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