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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滨湖景观大道配套工程(JG-2标段)招标
[日期:2010-12-3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发改委长发改经发[2010]443文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浙江长兴滨湖景观大道(环太湖公路长兴段)配套工程(JG-2标段)

  招标单位: 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滨湖景观大道(环太湖公路长兴段)配套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长兴县发改委长发改经发[2010]443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10年长兴县基本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浙江长兴环太湖经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夹浦至杨家浦港段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兴滨湖景观大道(环太湖公路长兴段)配套工程北起夹浦镇政府前104国道,南至横山港图影桥,全线长22.5公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全线道路绿化、节点景观绿化、道路亮化及大桥亮化、道路配套设施等工程。

  本次施工招标分2个施工标段,即:

  JG-2施工标段(景观工程施工标段):合溪新港至杨家蒲港段景观及绿化工程。施工主要内容:新建生态驳砍、河道清淤(内河全长5004米),栈道、农家埠、渔人码头、上下堤台阶、景观墩、沿线(包括道路、沿湖面、内河)的隔离带、防浪墙、堤脚园路、抛石覆绿、生态砼护坡及绿化、公厕、公交车站、节制闸闸室、涵闸闸室、杨家蒲桥及新塘大桥改造、座凳、景观电气照明及配电系统、给排水、绿化滴灌等园林工程,绿化(乔、灌木)种植等绿化工程。

  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均为5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其中绿化养护期为27个月)。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企业自200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类似工程业绩。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无在建项目且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4 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须出具《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2号位,0571-87630296)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4.3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办理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办理档案登记事项请登录浙江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 月 24 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及浙江法制报 上发布。

  7.其它

  7.1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7.2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并缴纳每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报名期限: 2010-12-30|2011-1-24 联 系 人: 张苏敏 联系电话: 0571-87353857 联系传真: 0571-87353855 联系地址: 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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