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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十字街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日期:2011-01-2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NTS20110103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南通市十字街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十字街综合改造工程已经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城建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概况规模:十字街市民广场恢复升级(景观绿化),具体包含:房屋建筑、硬质铺装、给排水管道、装潢、雕塑、水景(喷泉)、电气、绿化等,总投资约5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4月至2011年9月。

  3、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资格预审。

  报名条件: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主项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须委派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二级建造师(项目经理)各一名。

  (3)企业业绩:  有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建造师业绩: 有过造价超过8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5)其它条件: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②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建造师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中兼职,建造师和施工企业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④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建造师)(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7)报名企业及项目建造师近两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在我中心发包的工程建设中,未被处罚或通报批评。

  (8)报名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建造师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以下资料均若无注明复印件要求均须原件)含资格预审文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的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原件交城建中心503室,企业及项目经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单位须将上述资料整理齐全,统一封装交招标人。以上资料报名单位封装若有遗漏,招标人不通知其补充资料,直接影响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结果。

  5、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1月26日前在上报名登记,同时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左侧下载文件栏《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投标报名人须在上同时登记报名信息,以上两处报名网址须同时报名即生效,如投标报名人仅在其中之一网址报名,招标人对于投标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不予接受。本工程设资格预审保证金贰佰万元。投标报名人须在2011年1月27日上午9:30-10:3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519室)。投标人基本账户须在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前,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备案。从企业基本账户支出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办理企业基本账户须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报名期限: 2011-1-20|2011-1-26 联 系 人: 张小姐 施小姐 联系电话: 0513-85223393 13862963311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519室)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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