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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林业局2010年大广高速沿线仰面山造林绿化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11-02-1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KZC(2011)竞字09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西

  工程名称:江西南康市林业局2010年大广高速沿线仰面山造林绿化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江西省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南康市2010年大广高速沿线仰面山造林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 KZC(2011)竞字09号

  三、采购预算:49588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完工时间: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七、货款结算方式:

  (1)按采购人在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内容与要求”中所规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2)以上所有款项均只能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到中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开设的基本帐户,不得支付到其它任何帐户,也不得支付现金。

  (3)中标方须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壹份),把采购合同(原件壹份)、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人签字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原件壹份)和中标方所在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壹份及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交南康市政府采购办(财政局八楼),由政府采购办按采购合同办理采购资金结算手续。

  (4)中标方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把采购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壹份)送至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八、投标报价

  1、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次竞争性谈判允许二次报价,第一投标报价为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必备条件,超出采购预算的,则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第二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采购人在谈判过程中需要增加产品配置并已获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外,投标人的第二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投标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工程),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3、除非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价格(最终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九、投标费用

  (一)招标文件资料费:100元(标书售后,资料费不退)。

  (二)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现金打包方式(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支付投标保证金:20000元。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方按中标价的2%交缴履约保证金。

  (三)无论招标结果如何,参与投标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因此支付任何补偿费用。

  报名条件:

  十、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皆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方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可参考采购人在“招标项目内容与要求”的规定)。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除特别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余材料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本招标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前予以审查。

  十一、招标答疑:

  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内容)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1年2月18日上午10:00时前(逾期,将拒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把质疑函交给我中心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投标人资质及技术参数方面的质疑一律由采购人作出答复,我中心将在2011年2月18日下午16:00时前,把答疑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如逾期答疑或未作答疑,则延长截标、开标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市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二、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购买标书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可在网站上先下载。

  (2)地 点: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办公室【地址:南康市东山大桥西侧,市民服务中心(原金汇大厦)三楼】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2月22日下午15:00

  (2)地点: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大厅【地址:南康市东山大桥西侧,市民服务中心(原金汇大厦)三楼】

  十四、本次招标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其他相关资料和个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十五、其他事项:

  1、资金来源:市财政性资金。

  2、招标文件的取得:以不记名方式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到本中心政府采购科购买。

  3、本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与书面文本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本为准。

  4、本次招标采购开标活动采用先开标、唱标,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本中心对投标人不承担开标后,投标报价泄密的责任。

  5、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出的质疑,本中心不予受理。

  6、对于提供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投标人,将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7、本招标文件如有不明确之处,由采购人及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解释。

  报名期限: 2011-2-15|2011-2-21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6636806 联系传真: 0797-6617066 联系地址: 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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