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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赤岗塔公园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08-09-05]  来源:中国园林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地区:广东
  工程名称:广州市赤岗塔公园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
  代理单位: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1招标目的
  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赤岗塔公园工程勘察设计。
  1.2.2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赤岗。
  1.2.3工程范围:赤岗塔公园约28253平方米园林景观勘察设计,包括公园内古建筑设计及用地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及地下管线探测。设计定位为市民观赏历史文化古迹、观光旅游和休闲活动的纪念性公园。
  1.2.4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地证字[2008]第94号
  1.2.5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城[2008]42号
  1.2.6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0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2400万元。
  1.2.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年。
  1.2.9合同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如有的话);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1.2.10工程建议施工日期暂定为2008年11月,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报名条件: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和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注释]不具备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释]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逾期可不受理。报名结束后,不少于5家投标人时,由招标代理通知发售招标文件,申请人必须派项目负责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USB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报名期限:2008-9-5|2008-9-9
  联系人:王艳林
  联系电话:020-83766572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西座

  备注:
  1.6现场考察
  1.6.1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费用
  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85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30%,方案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15%,全部支付给中标人,招标人不予不中标的单位投标经济补偿,投标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注释]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70%,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15%,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为(c)。
  [注释]从下列计价方式中选一项:
  (a)每米100元;
  (b)由投标人报价,每米不宜低于100元。
  (c)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1.7.4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招标人
  1.10.1名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1.10.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西座
  1.10.3联络人:王艳林
  1.10.4电话(手机)号码:020-83766572
  1.10.5传真号码:
  1.10.6电子邮箱:lvhuachu@163.com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东座307室
  1.11.3联络人:何斌
  1.11.4电话(手机)号码:020-83842351(13719283250)
  1.11.5传真号码:020-83843350
  1.11.6电子邮箱:qdzxgs@163.com
  1.11交易服务机构
  1.11.1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1.4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1.5网址:http://www.gzzb.gd.cn
  1.12招标管理机构
  1.12.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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