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中心大楼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08-09-12] 来源:中国园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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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CS200809020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地区:江苏
工程名称:招商中心大楼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招商中心大楼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商中心大楼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通榆河东,东方公园以北,具体四址:东至黄山路,西至泰山路,南至新都路,北至松江路。
2、工程规模:约1000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四、本次招标的招标内容为:招商中心大楼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服务。
报名条件: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备高级职称。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投标申请人2005年1月1日以来至少设计过1项绿化设计费用在30万以上的绿化设计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入围,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全数入围办法或抽签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不含9家)时,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该工程的投标;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不含3家)时,则重新发布公告。
七、本项目设计和施工招标的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9月12日9:00时至2008年9月22日9:00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袋封面上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已填写的盐城市东方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商中心大楼室外景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二份);(3)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复印件;(4)设计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5)满足本公告第五项主要资格条件中第3条要求的工程设计合同原件(设计费用必须在设计合同体现);(6)须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项目部成员不少于三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本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或人事部门出具的2008年以来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社保证明或交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应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装入一号标书中,未提交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二、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9月23日18:00时前到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到本通知的,请在半日内向招标人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出,逾期责任自负。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3080019、88587313。
报名期限:2008-9-12|2008-9-22
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0515-88375973(88908092)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2F
备注:
招标人(公章):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日红联系人:刘健
联系电话:0515-88873623联系电话:88375973(88908092)
地址:市开发区招商中心筹建办公室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