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3年以来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勘察业绩(须相应证明文件、合同);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出示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3.2设计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隧或给水排水)设计甲级资质,近3年以来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具备上述条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5 月 31 日至 2010 年 6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建筑市场服务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邮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6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成都市青白江区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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