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境外具有相应设计咨询营业资格的单位与国内具备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国内 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 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境外单位无须提供)。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如下: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被宁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或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正在上述网站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 月 8 日至 2010 年 6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 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境外单位无须提供,但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7 月 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具体房间详见中心告示牌),若地点变更则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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