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三明市一河两岸城市形象概念设计;
2 招标单位: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0]043号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项目概况:本项目沿沙溪河两岸及周边地块进行设计,南起台江电站大坝北至三明大桥,全长约12公里,总规划面积约6.543平方公里,其中
景观用地面积约96.8公顷,沙溪河面积约2.09平方公里。
9 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⑴、以三明市总体规划和江滨路改造设计为基础提出一河两岸城市整体形象和
景观设计方案;确定城市建筑风格和空间形态,建筑主色调和天际轮廓线。
⑵、根据场地现状与城市发展趋势,确定用地功能分区,制定用地利用图和建筑设计图则,提出建筑设计指导性指标或建筑改造指导性原则。
⑶、重要区域、节点、标志性建筑(或设计人认为应该重点予以考虑的建筑、区域、节点等)应达到概念性建筑方案的设计深度。
⑷、进行景观绿地系统总体设计,明确景观设计风格、设计意向,明确景观空间构成、公共空间形态和位置等。
10 设计工作期限:签订设计委托合同之次日起30日历天完成设计并按要求提交设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