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资质条件选择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服务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投标人有以下行为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2)、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未同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3)、在本次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串通报价的;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如投标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方有权按中标排序另行选择中标人。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1)、
园林景观设计资质乙级以上;
(2)、本询价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没有违反行纪行规,没有不良处罚记录。
4、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加盖单位公章的拟投入本次采购专职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投标保证金及报名收据复印件;
⑤参与本次采购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资质及近三年的业绩证明材料。
本条款涉及的证件原件在开标时提供,如无法提供、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相符、或原件系伪造或未经发证机关年检合格的,本中心将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关处罚。
4、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将在前述相关指定网站上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为中标人。
5、付款方式:由业主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6、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①资格审查资料、授权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④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投标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8、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符合采购要求价格最低为中标候选人。
注: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相同为最低报价且都符合采购要求的情况,将组织同为符合采购要求且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直至确定投标人。
9、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10、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资料费汇款账号:(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名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号:2860000103100000077
开户行:赣州银行兴国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