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本招标项目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护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 26 日至2010年7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图纸及光盘)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帐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8 月 9 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湖滨路110号湖滨大厦7层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