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行业(含 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或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均不含暂定资质)。
2.2投标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体形式申请,但联合体主办人要求具备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2.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
3、勘察设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自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7月28日至2010年8月3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法人章),到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8日9时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汇源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6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