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单位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2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城市规划编制或风景 园林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执业资格;
2.5 2007年至今,企业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自报,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3.1投标申请函;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委托证书(如需委托的)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执业证原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一正二副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后退回),并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4、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4.1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4.2当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少于5家时,则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5、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 8 月13 日下午15:00时至17:00时;肇庆高新区建设项目交易中心(地址:肇庆高新区工业街宝信南商业街一期A-9)。(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报名须知:
①报名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由本人持身份证到场核对。
②本项目不设立投标补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