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且具有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 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以下资料:(一正一副,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3、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四、报名时间、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
1、报名时间: 2010年8月11日——2010年8月17日 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
2、报名费:¥100.00(人民币壹佰圆整)
3、递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10年8月18日——2010年8月20日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
4、资格审查日期:2010年8月2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五、递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及报名的地点
1、递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楼A区
2、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楼A区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当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3 家时,重新组织招标;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超过 3 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取 3家作为正式投标人。
七、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10年8月20日发出投标邀请函。
八、凡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请按照投标邀请函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