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风景 园林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主设计师资格要求为 园林绿化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1)《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主设计师的职称证书(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申请材料中的《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 http://www.nbctc.com.cn/);上述1-4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且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6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 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0年8月20日9 时00分。 截止时间:2010年8月20日11时00分。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备注:(1)首次信息发布期间,只有1家有效报名单位;(2)第二次信息发布期间,原报名单位有效,无需重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原报名单位到招标代理单位更换新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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