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及设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勘察及设计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核准的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桥梁)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近3年(2007年以来)内未出现亏损;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07年以来)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6)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7)勘察及设计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联合体协议,牵头方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道路、桥梁)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成员方具备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和设计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表》及《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8 月 19日至2010年8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下午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市交易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 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上注明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1312号)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9 月 8 日10:00时,地点为在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