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 、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市政(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 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3 、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从 2007 年 1 月起至今有一个类似的
园林景观设计项目(包括正在设计中的中标项目); b. 投标申请人安排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首席设计师从 2007 年 1 月起至今有一个类似的
园林景观设计项目(包括正在设计中的中标项目)。
4 、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首席设计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上资格。
5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四、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0 年 8 月 20 日 8 时 30 分 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十五、报名和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在 2010 年 8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 投标人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招投标采购办公室 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光盘。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建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②收款单位账号: 887829387008091001 ;③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季华支行;④款项来源: 南海区九江镇九江城区一河两岸改造设计方案 招标文件费;⑤缴费金额: 500 元 (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备注 : 注明九江一河两岸设计招标文件费, “ 交款人 ” 栏须填写投标单位名称。
十六、递交投标资料
1 、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 ( 副本 ) 原件;资质证书 ( 副本 ) 原件;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证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守合同、重信用材料原件;
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技术标。
3 、递交时间: 2010 年 9 月 20 日 上午 9 时 30 分~ 10 时 00 分。上述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4 、递交地点: 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C 座二楼。
十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 万元整。第 1-3 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第一轮评审结束后即时退回。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滨新区 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