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005年以来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项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风景 园林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0年8月23日至2010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106室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9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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