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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石滩镇初溪水利枢纽道路工程及石滩大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日期:2010-09-10]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增国房复[2010]128号、增地预审字[2006]S1号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增城市石滩镇初溪水利枢纽至北三环出入口连接线道路工程及石滩大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1    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增城市石滩镇初溪水利枢纽至北三环出入口连接线道路工程及石滩大桥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增城市石滩镇。
1.2.3  工程范围:增城市石滩镇初溪水利枢纽至北三环出入口连接线道路工程及石滩大桥工程,包含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电力管沟、照明、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
1.2.4  规划用地文件:增国房复[2010]128号、增地预审字[2006]S1号
.2.5  项目批准文件:增发改投[2010]60号、增发改投[2010]74号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1)石滩镇初溪水利枢纽至北三环出入口连接线道路工程:人民币14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7290.3万元;(2)石滩大桥工程:人民币16968.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人民币13234.49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含测量、岩土勘探及管线物探)、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0 年 9月初,竣工日期为 2011年7月底。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广州市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报名条件: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范围和等级: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桥梁)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若投标人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可由具备条件①的投标人中标后分包给具备条件②的勘察单位。
1.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  申请人在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本专业(标明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且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标明专业比较清晰)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 2010 年 9 月17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由申请人到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5.1.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5.1.3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5.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待通知  。
1.6.2  集合地点:  待通知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石滩镇初溪水利枢纽至北三环出入口连接线道路工程229.40万元;(2)石滩大桥工程389.54万元。专业调整系数分别为:桥梁和绿化专业定为1.1;道路专业定为0.9;其它专业定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定为1.15。附加调整系数定为1.1。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 方案设计阶段的费用。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违约金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违约金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报名期限: 2010-9-9|2010-9-17
联 系 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562291;13570520010
联系传真: 020-87580675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龙口东路36号光机电中心北楼4-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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