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滨新区8号
二、工程名称:南海区九江镇沙头城区一河两岸改造设计方案
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城区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工程规模:建设投资约人民币2000万元。
五、设计周期:本项目设计期间为30日历天。
六、设计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九江镇沙头城区万安桥至 竹桥段,总长约1公里的一河两岸两侧的机动车道、人行道、 绿化、路灯、栏杆等的改造设计。具体包括:⑴河涌两侧的机动车道设计;⑵人行道设计;⑶道路旁绿化设计;⑷河涌沿线护栏设计;⑸河涌沿线路灯设计;⑹亲水平台设计;⑺现有桥涵的护栏设计;⑻沿线管线设计;⑼现状路面沥青面罩设计。设计深度达到方案水平。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式:分两轮评审,第一轮评审确定排序前6名投标人,其中排序前3名投标人进入第二轮评审,确定中标人。
八、方案补偿费用: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方案补偿费均为人民币6万元整,第四名至第六名的方案补偿费均为人民币1.5万元整,其余的方案无补偿费(中标方案无补偿费);获补偿费的方案在第一轮评审评分汇总中,商务标和技术标合计总分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九、中标设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根据 《沙头城区一河两岸改造设计实施方案》规定,工程设计费为60万元。
十、中标设计内容:中标 设计单位工作内容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十一、合同周期: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优化的设计方案图;设计方案确定通过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确定通过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2天 。
十二、要求: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的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相关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完成本项目规划、施工图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