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为道路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其他要求:投标人被宁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或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正在上述网站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 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 3.4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如下: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拟派主设计师身份证及职称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书; (4)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3日至 2010 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 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 第一次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带原购买的招标文件换新的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10月12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若地点变更则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