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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生态园旅游设施一期工程中央岛群工程设计招标
[日期:2010-09-1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SSCTYZ11005465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东莞市生态园旅游设施一期工程-中央岛群工程设计
招标单位: 东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代理单位: 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公告时间:2010年9月15日8时30分 至 2010年9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TYZ11005465
招标场所:市属
建设单位:东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工程名称:生态园旅游设施一期工程-中央岛群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生态园园区
投资金额:74774700.00元
工程规模:中央水系生态岛群位于生态园中心区,总占地面积165公顷。东临月塘湖公园,西临燕岭湿地,北面为南畬塱排渠,四面分别与6、7、10号路和生态园大道毗邻。前期中央水系岸线绿化工程设计去除规划建筑面积以及商务岛群和行政岛群离岸线15M以外的区域并扣除行政岛陆上面积,净规划设计面积约123.4公顷。工程估算约7477.47万元。
发包范围:生态园旅游设施一期工程-中央岛群工程设计,包括(含方案优化设计的)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涵盖详细规划与工程设计两个阶段。
包括1、规划阶段:规划应结合中央水系一期岸线景观设计与一期实施的工程,对功能或景区功能划分、景观构想、景点设计、出入口位置、场地竖向、园路系统、河流水系、植物配置规划以及建筑物和构建物(包括作为公园二次开发的公用设施、服务设施、娱乐设施、管理设施等)的位置、规模、空间关系及专业工程管线系统等作出综合规划。
2、工程设计阶段(包括方案投标中标后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总体规划布局,对二期开发的景区、景点作出工程设计(包括景区单体、构筑物及室外场地环境工程设计及同时满足公园开放条件的各项基础设施的设计),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及东莞市关于房屋市政工程设计的相关阶段要求,同时满足公园条件的各项基础设施。
另中标人还需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等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服务期限:1、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从发出中标通知书第三天开始计算,不包括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2、现场施工配合服务期:从中标人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3、其他要求详见
报名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并且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或者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的,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联合体主办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只能由两个成员组成】。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0年10月19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0年10月19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0年9月15日8时30分 至 2010年9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待处)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713400081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投标人要求:
(1)企业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且其备案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和办理固定投标员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
2、未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投标人要求[包括信用档案中登记资质不符合本工程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及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为非“可用状态”的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除外)]:
(1)企业资质不低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和办理固定投标员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
(2)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开标会签到时提供企业《营业执资照》、《资质证书》原件供招标人符合性审查,且符合性审查为通过的,否则,视为投标人不符合条件。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时,联合体由2个成员组成。联合体主办人必须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的设计单位,联合体中另一成员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的。
(2)联合体各方已办理《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2款“投标人合格条件”第1条规定执行;联合体中有未办理《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2款“投标人合格条件”第2条规定执行。
(3)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
4、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 中 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为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等)(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注:1、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设计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 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包括市建设局和交易中心)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 19:00 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3、投标担保方式:现金存入、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与银行共同出具的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
报名期限: 2010-9-15|2010-9-28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713400081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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