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并且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的,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联合体主办人必须具有风景
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
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只能由两个成员组成】。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0年10月21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0年10月21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0年9月15日8时30分 至 2010年9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728123649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3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投标人要求:
(1)企业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且其备案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和办理固定投标员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
2、未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投标人要求[包括信用档案中登记资质不符合本工程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及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为非“可用状态”的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除外)]:
(1)企业资质不低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和办理固定投标员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
(2)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开标会签到时提供企业《营业执资照》、《资质证书》原件供招标人符合性审查,且符合性审查为通过的,否则,视为投标人不符合条件。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时,联合体由2个成员组成。联合体主办人必须为具备风景
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的设计单位,联合体中另一成员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的。
(2)联合体各方已办理《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2款“投标人合格条件”第1条规定执行;联合体中有未办理《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2款“投标人合格条件”第2条规定执行。
(3)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
4、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总设计负责人要求: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为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等)(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注:1、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加强设计质量监管的通知》(东建技〔2009〕14号)的规定,C级或不定级的设计单位(是指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按《关于进一步规范
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 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包括市建设局和交易中心)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 19:00 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3、投标担保方式:现金存入、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与银行共同出具的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