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并且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或者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的,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联合体主办人必须具有风景
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
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只能由两个成员组成】。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0年10月26日9时30分, 2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0年10月26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2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0年9月15日8时30分 至 2010年9月21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2265960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投标人要求:
(1)企业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且其备案资质不低于本工程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和办理固定投标员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
2、未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投标人要求[包括信用档案中登记资质不符合本工程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的投标人及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为非“可用状态”的投标人(即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除外)]:
(1)企业资质不低于本工程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和办理固定投标员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
(2)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开标会签到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诺书原件供招标人符合性审查,且符合性审查为通过的,否则,视为投标人不符合条件。
3、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时,联合体由2个成员组成。联合体主办人必须为具有风景
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中另一成员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2)联合体中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按上述第1条规定执行;联合体中未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按上述第2条规定执行。
(3)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
4、投标担保形式:现金存入,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与银行共同出具的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