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及风景
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要求的均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拟派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设计项目负责人在2007年1月1日以来主持设计过单个小区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含8万平方米)或单个项目园林景观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的园林景观工程。
三、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 本项目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开标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 ③拟派该项目负责人【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的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社保证明),并附本人身份证; ⑤设计项目负责人在2007年1月1日以来主持设计过单个小区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含8万平方米)或单个项目园林景观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含3万平方米)的园林景观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图纸,提供其中任意两项即可;如提供的材料不能反映该项目是设计师主持设计的,则还需提供能充分证明该项目是设计师主持设计的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设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9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6:00到于都县招标投标中心七楼(长征大道28号,中国银行于都县支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份,图纸光盘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其他说明
1、如投标人为外埠来赣的单位则必须在签订设计合同前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
2、有关本工程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