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工商年审和资质年审且具备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范围和设计资质;
2、2007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或企业承诺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投标人须具有五年以上经营经历,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与管理水平,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且具有8年以上的
景观与绿化设计经历,并曾独立承担3个以上20万平方米商住小区的景观设计,且同期均在当地堪称“样板工程”(附相应的证明资料)。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至少提供一宗自2006年1月1日以来总投资不少于300万元的景观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4、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工程师岗位证书;
5、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7~2009年财务状况表;
6、其它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审查后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外)退回。
三、报名时间 投标人将上述资料于2010年9月25日前传至招标人,并到项目现场踏勘,招标人进行设计答疑。